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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主權已定:屬於全體台灣人民】

 

◎台大國際法教授/姜皇池

 

中央社報導,「美國在台協會」(AIT)不具名發言人於回答詢問時,認為中國扭曲解釋《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及《舊金山和約》等二戰相關文件,並指出這些文件從未具備決定台灣終局政治地位之效力。再者,AIT發言人進一步解釋:中國扭曲解釋這些文件之意圖,毋寧旨在孤立台灣,並限制其他國家決定如何與台灣互動之主權選擇。

 

檢視上述美國發言,在國際法上,至少有三涵意:第一,美國作為戰後秩序最重要之擘劃者,「再度」指出該等文件不能決定台灣終局政治地位。第二,中華人民共和國不能根據上述文件取得台灣的領土主權,因此台灣並非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第三,中華人民共和國無權以該等文件限制其他國家與台灣互動模式。

 

一九五○年代的國民黨政權,對內對外都不斷主張其乃一九四五年中華民國之延續。以國際法而言,此主張缺乏說服力之處,是該政權實際控制之範圍,沒有在任何地方能與一九四五年中華民國相比擬。

 

若兩岸關係被定性為中國內政,則台灣不僅即陷入遭中國武力侵略風險,且其他國家負有不能干涉之義務。

 

至於當今的中華民國台灣,則是透過實際作為,放棄其乃一九四五年中華民國的主張,早已不再無端占有一九四五年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會籍、主張兩岸關係不是中國內戰的延續、並放棄爭奪國際上中國的代表權。更關鍵者,是戰後國際法秩序下,就確認領土主權的效力而言,沒有任何法理比人民自決更具決定性與說服力。而當今的中華民國台灣,則是藉由從下而上的方式,進行政治自由化與民主化的轉型,歷經反覆民主自由法治之憲政實踐,人民不斷表達其真實且有效政治意志,明確傳達:中華民國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對等存在且互不相隸屬的國家。

 

簡言之,美國此次發言並未觸及台灣主權是否未定,僅是否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台灣的領土主權主張。至於當今台灣實已毋庸依賴中國法統或一九四五年中華民國的延續性,來維護政權的合法性與穩定性。中華民國台灣主權正當性,源自於台澎金馬二三○○萬人的政治意志,此一中華民國台灣與一九四五年的中華民國是不具有國家同一性的主權國家;而為維護與確保此一國家的安全存續,吾人應揚棄任何自陷台灣於中國內戰框架,避免任何授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於國際法下得合法對台灣使用武力的論述。

 

(摘自自由時報)

 

 

發布日期:2025-10-01 15:12:40 回列表